对于持有、携带邪教宣传品的行为如何定性和处理

哔哩哔哩   2023-08-23 09:53:49


【资料图】

对于持有、携带邪教宣传品的行为定性和处理

一、 问:对于持有、携带邪教宣传品的行为如何定性?

答:为了传播而持有、携带邪教宣传品,且持有、携带的数量达到《解 释二》第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,根据具体案情,按犯罪 预备或未遂论处。

二、 问:对于在传播邪教宣传品之前或者传播过程中被当场抓获的,如何处理?   

答:对于在传播邪教宣传品之前或者传播过程中被当场抓获的,应当根 据不同情况,分别作出处理:查获的邪教宣传品是行为人制作,且已达到 《解释二》第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 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;查获的邪教宣传品不是其制作,而是准备传播.且数 量已达到《解释二》第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标准的,属于刑法第三百 条第一款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预备;查获的邪教宣传 品不是其制作,而是准备传播且已传播出去一部分,即被抓获的,尚未传播 岀去的数量或者已经传播出去与尚未传播岀去的数量累计达到《解释二》第 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,按照犯罪既遂处理,对没有传播 的部分,可以酌定从轻处罚。

冂凵()权威整理最高法民事案由

摘自《刑法条文理解适用与司法实务全书》 根据刑法修正案1-10编定

最新供应

更多